农村居民收入及文化和旅游相关收入调查表

表 号:农村居民文旅收入调查2表

制定机关: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

批准机关:浙江省统计局

批准文号:浙统制〔2022〕35号

有 效 期:2025年12月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七条规定:国家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,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,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,不得迟报、拒报统计资料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九条规定: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,应当予以保密。

农村居民收入及文化和旅游相关收入调查表 2025年度
户主姓名:
被调查者姓名:
联系方式:
您的所在地是
一、家庭人口基本情况 2025上半年2025年度
1、家庭人口
其中:常住人口
其中:从业人员
其中:①从事文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
②从事旅游相关行业从业人员
二、农村居民收入及文化和旅游相关收入 2025上半年2025年度
(一)工资性收入
+

成员1姓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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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经营性净收入
1、经营性净收入中的文化类相关收入
①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净收入(如歌舞厅、KTV、游艺娱乐场所等)
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(网吧)经营净收入
③演出场所经营净收入(如剧场、影剧院、音乐厅、书场、曲艺场、杂技场、马戏场等)
④艺术品经营净收入(如画廊、画店、展览馆、艺术品交易所、鉴定评估机构等)
⑤文化类经营性商店(如文创产品商店、城市书屋、陶艺手工店等)
⑥其他文化类相关净收入
2、经营性净收入中的旅游相关收入
①农家乐经营性净收入
②因旅游带来的农产品销售净收入
③经营民宿净收入
④景区内及附近经营娱乐设施净收入
⑤景区内及附近经营商店净收入
⑥其他旅游相关净收入(如客运、停车场、提供休闲娱乐服务等的收入)
(三)财产性净收入
1、利息、股息和红利
2、租金(房屋、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、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)
①出租房屋用于经营文化娱乐设施、商店所得租金
②出租房屋用于经营农家乐、民宿或景区附近商店所得租金
3、储蓄性保险净收益
4、村集体分红
①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发展文化带来的收入分红
②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发展旅游带来的收入分红
5、其他财产性净收入
①文化类相关收入
②旅游相关收入
③其他相关收入
(四)转移性净收入
1、政策性生产补贴
①与文化投入相关的政府性补贴
②与旅游投入相关的政府性补贴
2、养老金
3、亲友赡养收入
4、其他转移性净收入
①文化类相关收入
②旅游相关收入
三、您家庭中,文化和旅游收入占到您家庭收入的比重有多少? 2025上半年
%
2025年度
%

指标说明:

1、调查表中除工资性收入外,其他各项收入指该被调查户中所有家庭常住人口的总收入。

2、本表需填写调查户中所有常住人口就业人员的收入情况,常住人口指在本地居住六个月以上人员,就业人员指六个月以上有收人人员。包括有固定收入的人员和临时性收入的人员。

3、农村居民收入情况中被访住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,如果没有相应收入请空置。